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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体会员
1、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愿意参加学会活动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均可申请作为团体会员。
2、热心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上取得显著成绩并愿意参与学会的领导与决策工作的团体会员,可以申请作为理事单位。
(二)个人会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作为个人会员:
1、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具有各种技术职称或学历,从事环保工作或其他专业的科技人员。
2、热爱环保事业、热心环保工作、积极参加并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环保工作人员及各方面人士。
(三)荣誉会员
对本专业科学技术和学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学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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